还款信息

撤回权仅适用于自然人。
根据立法法令206/2005,消费者有十四(14)天的任期,以自己的费用,不考虑方便的产品。此术语运行开始接收消费订单。每个推迟都可以在卖方的客户服务中首先报告。必须将产品推迟到卖方的地址。
只有产品推迟在一起,完整和完整的原点包装将被录取,并且处于完美的转售状态。每个会损坏的产品,或者原产地的包装将会恶化,它不会被报销,也不会恢复,也不会改变。除运费和转介费用外,不受处罚的这种退出权。如果出现撤回权,消费者可以选择要求或报销支付的金额或产品的变更。在发生变化的情况下,返回将以消费者为费用。
如果行使撤回权,卖方将通过在购买阶段使用的相同方法退还十四时期(14)天的消费者。